转自:金融界
本文源自:金融界
金融界2024年1月8日消息,拜泉县百姓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,被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二百元。
据公告内容,拜泉县百姓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1日至22日期间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滴丸和乙酰螺旋霉素片,共5盒(袋),但未能提供相应的销售凭证。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了此问题,并于2023年12月26日立案调查。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对拜泉县百姓济康医药有限公司给予二百元的罚款处罚。
拜泉县百姓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违反了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了其他市场违法行为。经过审慎考虑,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对该公司进行一般行政处罚,罚款金额为二百元。
本文标题: 拜泉县百姓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二百元(百姓健康医药有限公司)